租屋的眉角多,不管是房東還是房客,都應該好好了解自己的權利與義務。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簡稱《租賃專法》於107年上路後,規範租賃契約內容應該要有「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政府也已經規劃4種租賃契約,包括一般約、轉租、包租、貸款等,民眾可以自行上網下載。
在《租賃專法》中房東、房客的權利義務項目相當多,包括房東不能拒絕房客設籍、押金不可以超過2個月、只有合法登記的租賃服務業者才能進行轉租的行為等等。另外,租賃合約最好註明屋況細節,並且釐清傢俱、設備等相關修繕責任,以降低糾紛發生的可能。
2023年1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未來增訂包租業轉租案件,都要強制納入申報實價登錄,擴大租屋資訊,租金行情將更為透明。
再者,所有的租賃個案都需納入消保法,租約如有違反政府公告的定型化契約規範時,房客可以向地方政府消保官提出申訴要求改善,如果房東不予改善將有相關罰則,若遇有租約爭議時,也可以向消保官申請調解。
如果不想花費時間精力處理房客三不五時的需求以及租屋上的糾紛,委託專業的租賃服務業者也是一項選擇,永上宸包租代管建議房東可以多了解政府推出的社為住宅包租代管政策,不但可以省去很多管理上的麻煩,還能享有租金補貼、租稅減免以及修繕補助等優惠。